1 前言
煤与瓦斯突出是矿井瓦斯涌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矿井开采中最危险的灾害。其主要危害有:其产生的高速气流(包括煤粉或石粉)会破坏巷道设施,破坏通风系统,甚至引起风逆转;所排放的气体从几百立方米到几万立方米不等,在短时间内气体能够充满整个巷道,从而造成人员窒息身亡。喷射的岩石与煤炭滚落下来,也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剧烈的动力作用会导致屋顶塌陷和火灾事故等等。由此可以看出,煤与瓦斯突出性事故造成的危害是毁灭性的,人员的伤亡几乎也是不可挽救的,以上我们也能看出,煤与瓦斯的突出事故的发生,往往是不可预料的,若提前不做好一系列的工作,我们将很难确定其是否会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也很难预料其突出事故发生的地点及时间。煤与瓦斯突出具有明显的突发特征和极大的破坏性,对煤矿安全生产非常严重。因此,煤与瓦斯突出的有效防治已成为世界煤矿安全技术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而中国在此方面的问题更是严重,找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已经急不可待。
2 突出危险性预测
突出危险性预测是综合措施的第一步。预测的目的是确定突出的危险地区和地点,以便使渗透措施更有针对性。当预测存在突出危险时,可以采取防渗透措施,验证防渗透效果。确认措施有效后,可以对采矿作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突出危险性预测可分为区域预测和工作面预测。工作面预测是在煤矿表面附近的距离内进行预测,而区域性预测则是在附近规划的区域内,包括地下等进行的预测,这两种预测各有各的侧重点,各有各的不同。
3 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原因分析
这些地雷并不太了解防爆工作,也没有对防爆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这是中国矿山许多反爆破工作无法实施的重要原因,并没有实施。例如,一些煤矿机组没有防爆机制,并且在发生气体动力现象之后。未能及时识别,实施“四位一体”不到位等,是防御工作的诸多表现形式。
3.1 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
实践中,防突出措施落实不到位,将会直接造成煤与瓦斯的突出性事故。例如施工的具体数据不符合实际的要求、钻井工作不到位等等,都会造成煤与瓦斯的突出事故。在矿井工作的人员的生命安全与防突工作直接挂钩,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的做好防突工作,工作要求万无一疏,以确保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
3.2 对地质构造的分析不够深入
一些煤井开发者的专业水平并不高,再加上一些人急于求成,没有对开发的矿井进入深入的了解研究就进行施工与开发,有些煤井开发者甚至还不了解开发地区的地质构造,所制定的防突措施的针对性也大大的降低,这也直接关系着地下工作者的生命安全,所以,开发新的矿区时,一定要深入了解其地质构造,然后在进行开发。
3.3 机械化水平低
目前,我国重点煤矿和大型煤矿的机械化水平较高,但小煤矿的机械化程度很低,生产范围较小,生产人员集中度过高。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很容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4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的关键防治对策
4.1 加大对煤矿单位安全监管的力度
地方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各级安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组织工作人员到煤矿的定期检查,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整改活动,对煤矿瓦斯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我们将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处理不落实矿山“四位一体”的原则,不申请鉴定时,有一个动态现象的企业,这样才能督促煤矿单位做一个好防止突发和消除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工作。
4.2 对煤与瓦斯突出严重问题的矿井进行跟踪监察
受地质因素的影响,一些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问题是非常严重的,特别是对一些知名矿山发生数千级超大的跟踪调查,重点监测项目是:链接的天然气开采设计,天然气开采效果的实施情况,瓦斯灾害的综合治理规划和实现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和控制等等。
4.3 定期组织培训工作
培训工作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煤与瓦斯突出管理,而且还可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使相关措施贯彻执行彻底,提案建议各级煤矿安全,煤矿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成一个煤与瓦斯突出预防组,负责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主任的教材编写,相关技术指导,完善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完善相关认证机制。然后委托一些师资力量雄厚的高校承担培训工作,并由相关部门组织考试。经考核合格的,发给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完善钻井制度,并将证书作为技术人员上岗的必要条件。
4.4 加强对煤层的瓦斯测试频率,不断更新防治突出基本数据
对于一些地区煤层内瓦斯含量高、复杂的地质构造,必须增加气体测试的频率,因此,法律可以掌握煤层瓦斯赋存,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和控制可以有针对性的方式完成。例如,在测试煤层瓦斯压力时,一般采用钻孔封孔的方法直接测量瓦斯压力。由于压力测量的位置、方式、钻孔布置和密封质量对测量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测量一次或两次。实际气体压力的测量是比较困难的。一旦测量数据不准确,将影响后续优秀防控策略的制定。因此,必须结合煤层赋存、矿井巷道布置、矿井位置的地质构造和准确的选择试验。利用压力点和气体试验频率可以获得较为真实的气体参数。由于这些参数是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基础,在测量过程中必须保证这些参数的质量。
4.5 加强煤与瓦斯突出防治的科研工作的指导
科研机构有关单位、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监管部门要定期会聚一堂,分析典型的煤与瓦斯突出案例,交流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经验,推广先进技术,有助于预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建议在国家煤矿安全管理局领导下,每年举办全国煤矿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座谈会,推动突出防治工作取得新进展,促进煤矿安全形势总体改善。